毋庸置疑,若干年后我还是可以理直气壮地说,我骨子里就是有着那么一抹无止境的狂。纵使肆意挥霍,看似耗尽,却偏偏醇厚如初,嚣张如昨。
贪恋流离,憧憬不羁,多想义无返顾地舍弃一切,提着包袱远走。
或许,是与生俱来的。
这份热得滚烫的疯狂,总在血液里燃烧,沸沸扬扬,宛若浑沌。
辗转了一段日子,千回百转,南辕北辙。
我承认,在很多地方,我都有所改变。譬如思想,心态,以及那些说不上来的细枝末节。
奔波。起伏。太匆匆。
搭着火车,漫长的路途。沿路的风景,不断地渗进疲惫的视线里,化作半透明,逐渐地晕开来,支离破碎,何况我顽强的怠惰一下子就打败了将其拼凑的念头。
原谅我没法细细地品尝那一幕幕五味陈杂的剪影。
倏地数不来究竟来归几趟,遇过了什么样的人,到过什么样的城。
纂刻在我心中的,仅有那一次的萍水相逢。
他是背包客。金色卷发,首次碰见时,他的下巴轮廓都是胡子,戴着眼镜和发箍,身穿大外套,松宽的五分及膝裤,挂着一双鞋,背着好多个大背包。刹那间,我彻底地被他吸引。
那感觉,在内心不断地翻涌闹腾。我好想,走上前去,微笑着对他说,Hi.
只可惜,我没有。
在我下车,亦是最后一站时,又撞见了他。没想到,他也来到了我居住的城市。悄悄地跟在他身后,目送着他远走的背影。多希望,能再次,再次遇见他。
可我知道,这愿望多么奢侈。怎么可能又那么巧地再遇见他呢?不可能的。
偏偏。
一个星期几天后,我准备回去学校考试。
怎么都料不到,竟然……又与他重逢了。
不错,是他。
那瘦削的身影,那淡漠的气息,金色的卷发,没有发箍,没有眼镜,穿着一件外套,背着一个大背包。是他。是他。是他。是他……是他。
他走向另一截车厢。因此,我的希望再度萌生。多想,再看看他一眼。
当时,身体极其孱弱,疲惫不堪。
躺在椅子上,穿着不搭嘎的手套,摁着眼睛,睁开,是他。他走向后头去,碧蓝色的眸子,动人。我悔恨,对视的那一瞬间,我竟不是漂亮的。
但,没关系。终究,他亦不会在意。只是,我独个儿钻牛角尖罢了。
他在哪儿呢,去了哪儿呢……
直到要下车的时候,看见他了。他换了一件背心,背着大背包,坐在前头那儿,准备下车。我赶紧把东西收了,尾随着他,一路上,注视着他。无声。缄默。
我始终没法与他say hi.如果我的语文更强一点的话,该多好。
也许,只能这么多了吧?
这样,就足够了。
不可贪恋,不可再要求更多了。
属于我的,也只是萍水相逢那一眼而已。
到此,就该结束了。
相遇不相知,单思不相拥。
萍水相逢的你,
近来可好?
如果,再次遇见,
我一定会,
走上前去,跟你说一声,
你好。
这一次,我不会再食言了。
对我自己。
不求与你踏遍天涯,
只愿梦里随君流浪。